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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9号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12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第3次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3年7月18日
点击下载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