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SI unit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use of their multiples and of certain other units
GB 3100-93
代替 GB 3100-86
引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000:1992《SI单位及其倍数单位和一些其他单位的应用推荐》,参照采用国际计量局《国际单位制(SI)》(1991年第6版)。
本标准是目前已制定的有关量和单位的一系列国家标准之一,这一系列标准是:
GB 3 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 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 102 .1 空间和时间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2 周期及其有关现象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3 力学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4 热学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5 电学和磁学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6 光及有关电磁辐射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7 声学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8 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9 原子物理学和核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10 核反应和电离辐射的量和单位;
GB 3 102 .11 物理科学和技术中使用的数学符号;
GB 3 102.12 特征数;
GB 3 102 .13 固体物理学的量和单位。
国际单位制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基础,一切属于国际单位制的单位都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除特别说明的以外,本标准给出的计量单位均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列出了国际单位制(SI)的构成体系,规定了可以与国际单位制并用的单位以及计量单位的使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民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等一切领域中使用计量单位的场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