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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贾继东谈乙肝患者隐私保护:并不侵害我们的知情权时间

发布日期: 2010-09-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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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主编 贾继东教授

    为帮助广大网友进一步了解中国肝病的现状和发展态势、防控形势,提起公众对肝病的认知、重视,从而更好地进行科学防治,肝病领域权威专家、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临床肝胆病杂志》主编贾继东教授为您解读肝病防治等方面的问题。

    [主持人]现在大家对乙肝传播途径也有所了解了,我们是正常同事关系的话,大家完全可以不必担心被他传染。但是又出现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知情权的问题,有的人怕别人疏远自己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就隐瞒了自己的乙肝患者或者携带者的身份?

    [贾继东]作为一个医生或者专业工作者,我们首先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在现在国内外主流专家的主流观点都是明确说明,乙型肝炎主要通过血液途径传播,而且大量的流行性病学调查和动物实验,大猩猩和长臂猿,把病毒往嘴里灌,怎么灌都不得,但是刷牙见血就会得。

    据我所知,发达国家,包括我们国家的港台地区,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对乙肝患者的就业、升学造成影响,而且他们有明确的权利保护措施。在港台地区,我跟他们的教授都沟通过,如果因为这个问题产生歧视,你可以打官司,而且一定能打赢,因为他对于周围的人没有危害,基于这是一个科学前提。

    在这个前提下,别人的隐私,而且对你没有危害的,所以你也没有必要知道。就像你家里买的汽车是多少钱,你们家的房子多大,花多少钱买的,我可以知道,也可以不知道,而且知道不知道对我是没有关系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并没有违背知情权。

    每个人都有健康问题,你没有乙肝,你有没有高血压、糖尿病呢?当然这个不传染,但是让别人知道会不会影响你的升迁呢?只要这些人对公众的安全没有威胁,对我们的安全不造成问题,其实仅仅就是他的隐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打听。所以别人不告诉我们,并不侵害我们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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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0-09-07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