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保障人体器官科学公正分配,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对《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113号)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心脏、肺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形成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移植医院应当认真按照《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规范开展人体器官分配与移植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人体器官分配与移植工作监管,确保《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真正落实。《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印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略)
1. 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
2. 肝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
3. 肾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
4. 心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
5. 肺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










